不动产管理科是国有资产管理处的职能科室,代表学校行使不动产管理的相关工作。
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土地、房屋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学校土地使用、房屋管理的规章制度,健全完善运行机制和流程。
2.负责学校公有土地、房屋的登记及不动产权证办理等相关管理工作。公用房屋及公有住房的档案管理、评估配置、调整使用等相关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各类公用房屋及公有住房的档案管理、评估分配、调整使用等相关管理工作。
4.负责学校公有住房维修申报的受理和立项。
5.负责学校经营性房屋监督、维护、管理等各项工作,确保经营性用房依法依规、高效运行。
6.负责资产出租出借招租方案的制定、申报、合同备案以及收益管理。
7.负责学校不动产信息化建设,做好不动产各类数据信息的采集、管理、归档等工作,及时统计和掌握变化情况。
8.负责落实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本科室不违反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