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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办公室工作职责

时间:2024-09-06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招标办公室是国有资产管理处的职能科室,代表学校行使招标管理的相关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建立健全学校采购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工作规程。

2.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学校各项采购工作,规范采购程序和工作流程,对相关业务进行管理与指导。

3.接受采购申请,审核确定采购方式,负责采购项目的报批,编制、审定、发布招标采购文件,接受响应投标文件,组织并主持开标、评审会议,做好评审会议记录,公告评审结果并签发中标成交通知书。

4.受理对采购活动的质疑与投诉,并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5.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对潜在供应商的资质、经营状况、技术力量等进行考察,并对其进行资格预审或后审。

6.负责采购代理机构的遴选与监管。

7.整理、归档学校采购活动的相关资料。

8.负责审核采购项目合同的规范性、完整性,完成合同文本的上报备案。

9.接受对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采购项目的审计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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