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文理学院非遗数字化保护和展室建设项目 更正公告

发布者:陈康瑞发布时间:2024-01-16浏览次数:14

兰州文理学院非遗数字化保护和展室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zfcg0258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非遗数字化保护和展室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01-10 14:57:5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原招标公告及文件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100%面向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现更正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01-16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兰州文理学院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北面滩400号

联系方式:136093353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甘肃冉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渭源路街道科技街1号

联系方式:173521187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13609335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