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文理学院南校区天然气开水房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者:陈康瑞发布时间:2023-12-27浏览次数:14

兰州文理学院南校区天然气开水房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冉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兰州文理学院委托,就兰州文理学院南校区天然气开水房建设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编号:LUAS-2023XN-027  

二、工程控制价:509104.24

三、竞争性磋商内容:

兰州文理学院南校区天然气开水房建设项目等1项,工程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款的证明材料,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或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③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或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④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开户银行出具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材料(原件须装订到投标文件正本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并加盖公章);⑦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附截图于磋商响应文件中)

(三)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拟派(1)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 证)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工程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安考证(C)的资格要求(注: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4)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及造价员或造价师1人的证件必须是注册或登记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必须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并将全部项目管理机构的组成人员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 10.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5)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6)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时间、方式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7日至20240103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及方式:本项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磋商文件。潜在投标人应在上述文件发售时间内,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报名资料全部加盖公章)扫描成PDF发送至我公司邮箱:rlzb777@163.com,(封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方式及电话、电子邮箱)并致电确认。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报名资料并审核通过,确认磋商文件费到账后,通过rlzb777@163.com邮箱向投标人发送磋商文件,请注意查收。

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于202401081030 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兰州文理学院南校区文昌楼13楼1322室,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八、磋商时间和地点:202401081030 分(北京时间)

兰州文理学院南校区文昌楼13楼1322室

九、招标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公告发布媒体:甘肃经济信息网  https://www.gsei.com.cn/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兰州文理学院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400号

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0931-8261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甘肃冉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3号楼3733室

人:宋工

联系方式:17352118744

甘肃冉领项目管理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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