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招投标工作,提升招标代理服务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邀请有意向且符合学校基本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来校报备基本情况,欢迎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
一、基本要求
报名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规定,具有完备的开评标条件,业绩良好,未受到过各类投诉处罚。
二、备案方式
意向招标代理机构需将相关证明资料装订成一册,于2020年6月15日前,报兰州文理学院招标办公室(南校区综合楼807-2室)。
联系人:宋老师
电话:0931-8261990。
兰州文理学院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