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持国有资产管理处全面工作。 二
二、组织召开处务会议,传达上级指示、部署工作任务,协调与其他部门、上级单位的工作关系,请示、汇报部门工作情况。 三
三、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国资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修订学校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牵头制定处室工作年度计划,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四
四、贯彻落实学校采购与招投标领导小组有关采购与招投标工作的决定、指示,牵头组织重大、疑难问题研究与处理,主管采购与招投标办公室工作。 五
五、负责组织学校资产产权界定、资产报废处置、督促检查资产设备的管理工作。 六
六、负责全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督促检查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抓好纪律考评和绩效考核工作。 七
七、负责部门合同的签订和经费管理工作。 八
八、牵头组织国资处重大专项工作的开展。 九
九、承办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