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主要工作职责

发布者:国有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18-11-15浏览次数:1836

   

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规、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负责拟定学校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的管理制度和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二、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建立学校国有资产台帐,实施网络化管理,按时上报资产信息报表统计工作。

三、负责学校国有资产清查、资产核查、产权界定、登记、资产评估、资产报废、处置工作,防止学校资产流失。

四、负责学校购置资产的申报、招标、采购,并组织参与验收工作。参与基建工程的招标和竣工验收工作。

五、负责学校出租房租赁管理及合同签订、归档、保管工作。

六、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