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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文理学院教师公寓地下停车位出租办法2013-10-28 | 来源:兰州文理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 浏览:1749次
一、出租范围 本校教师公寓居住的教职工(每户只限一人申请)。 二、车位性质 只有使用权,产权归学校所有。 三、车位出租价格 一次性缴纳租金人民币10万元,使用年限同教师公寓。 四、车位出租分配程序 1、凡符合条件需租用车位的教职工,先在各自的单位(部门)报名,各单位(部门)汇总后交国资处,然后正式填写《兰州文理学院地下车位租用申请表》,并缴纳履约保证金3000元,未抽到车位号者当场返还保证金。 2、车位出租以抽签形式,租完为止;抽签顺序参照教师公寓选房顺序;抽签必须是本人,每人只限一次,只能租用一个车位,抽到车位号后不能更改。 3、租用的车位5年内不得转让。 4、国资处负责抽签组织实施工作;财务处负责收费相关工作。 5、抽到车位号的教职工,一周内到财务处办理缴款手续,凭缴款收据到国资处办理车位使用相关手续。逾期未缴费和未参加抽签者视为自动放弃,履约保证金不退。 五 、出租数量 车位总数98个。其中,预留8个车位, 10个车位由责任教授和校领导抽签确定, 80个车位由其余申请人员抽签确定。 六、物业管理及物业费: 由学校物业管理部门另行规定并收缴。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 ![]() |